DNA資料庫告訴我,你是誰?
理論上DNA除了同卵雙胞胎以外,沒有二個人的DNA是一樣的,因此可以用於親子鑑定。然而對警方而言,DNA除了用於刑事偵辦採證定罪,還可以做什麼?陳福振因而將DNA用於協尋失蹤人口上,但會開始這項工作,他娓娓道來,是因為一個令人心酸的故事。
十多年前,一位失智者走失了,焦急的家屬到警察局報失蹤,而且家屬非常認真,當下就到法醫研究所進行DNA存檔。同時間,這位失智者被路人送到新北市警察局,因為不知道他是誰,列為遊民,經社會局收容安置到安養機構,由政府每天支付600元的安養費。
這位失智者五年之後往生,變成無名屍體,他的DNA進入「無名屍體DNA資料庫」,此時系統才能比對到家屬的DNA。當家屬領回骨灰時,淡淡地留下了一句話:「既然公部門早在五年前就找到他,為什麼不能在五年前,他還活著的時候還給我們?」
時任新北市副市長的侯友宜2013年在一次失蹤人口會議中提到這個例子,「為什麼不在人還活著的時候就讓家屬找到呢?」於是指示相關單位研擬對策,解決體制缺漏的問題。陳福振因此主簽了一個公文,開始為還活著的「遊民」進行DNA的建檔工作。
結果發現,在新北市收容登記有案的41位遊民,並不全都安置在新北市的安養機構,有些早已被安置在花蓮、苗栗,導致採集工作跑遍全台。陳福振苦笑著說:「我這才體會到,難怪家屬找不到。」
「賓果!」2014年所建立的「新北市收容遊民DNA資料庫」,在第一時間進行比對,就確認了九位遊民身分,找到家屬,讓他們回家。其中一位已被政府收容31年,還有一位住在彰化的家屬找失智的媽媽找了20年,並且已對母親進行死亡宣告。2020年家屬得知可以去做DNA比對,找到遠被安置在花蓮玉里安養中心,已經失智的母親,一家人重新團圓,員林警分局熱鬧地舉行記者會。但能成功找到人的關鍵,正是透過陳福振2014年起全台趴趴走找遊民做DNA,所建立的資料庫才能比對成功。
彈頭、彈殼的鑑定、比對分析,提供槍擊案件科學辦案的有利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