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只有觀念,還有務實做法
若以議題脈絡來看,台灣最熱門的人權焦點也出現轉變,解嚴前後最受矚目的兒童與婦女福利議題,因為社會共識高,立法進步快,近年已不在主戰場上,部分成果甚至領先國際多年。
以兒童人權為例,台灣的義務教育普及率、疫苗接種等指標在世界上都是領先地位。
《兒童福利法》是台灣第一部社會福利法規,於1973年制定,開啟「孩子不是父母私有財產」的新概念。
40年來,立法院又經過兩次大規模修法。1993年,將兒童虐待、兒童疏忽等議題納入,並生根於民眾心裡,現在只要發現鄰居有兒童受虐或是挨餓受凍,多數人都會主動報案,由公部門介入處理。
2011年《兒福法》改名為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,特別強調權益保障,不再是被動補救,而是積極預防,從提早發現高風險家庭下手,若發現父母有毒癮、精神疾病等情形,政府即積極介入,從改善家庭狀況來防止兒虐案發生。
「一般大眾也知道,兒虐和性侵害通報案的增加,不是退步,而是進步,因為此舉表示兒童被關懷的程度變高了,」國立師範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教授彭淑華說,「兒童人權」一詞因此不再被常提及,而是直接針對問題核心來討論。
最明顯的是,校園霸凌變得很敏感,也擁有更多思考空間。例如2012年9月,一位大學教授認為女兒長期遭受同學霸凌,直接向法院控告女兒的4個小學同班同學,震撼教育界。
「社會變遷太快了,人我界線如何拿捏,該循何種途徑解決,成為學校、老師、學生、家長之間必須時時關切的複雜課題,」彭淑華說。
另外,台灣在婦女議題上進步也很快,不管是婚姻居所、孩子姓氏、已婚婦女擁有自己財產等,都已做到男女平權。而此時,反倒是男性成為關懷的對象;社福團體協助單親爸爸、男性如何請育嬰假而不影響到職場升遷等,成為新興議題。
婦女保障也進一步跨越到性別保障,同性戀婚姻權和校園性別教育則成為社會運動新主力戰場。
近年,台灣社會運動又開始活躍起來,高舉人權主訴求,讓各類議題百花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