風雨生信心
東協區域內整合的第二個關鍵點,是1997年。
當時金融風暴重創東南亞各國,泰銖、印尼盾分別劇貶40%、83%,東協原希望在亞太經合會(APEC)架構下成立亞洲貨幣基金來協助各國脫困,但美國卻堅持要在國際貨幣基金(IMF)的架構下進行,印、泰等國被迫接受苛刻條件,也付出巨大代價。此事讓東協對美國十分反感,也激勵他們「自立自強」,找尋自身的區域整合之路。
而當各國人士都認為東協的自由貿易區計畫勢必因97金融風暴延宕之際,東協卻在隔年的高峰會簽署了《無畏法案》,宣布要加速在2002年達成降關稅至5%以下的目標。
2007年10國簽署《東協憲章》,更是一重要里程碑,讓東協晉升為有法律位階的國際組織,並勾勒出一個包括經濟、安全、社會文化3大共同體的「東協共同體」目標。
翻開東協家族內自1990年代至今締結的上百項協定,成果堪稱豐碩:關稅減讓及消除,讓區域內貿易額從1967年的100億美元(佔總體對外貿易的18%)上升到2007年的近七千億美元(佔總體對外貿易的25%);吸引外資的幅度自1997年後大幅增加二十多倍,達到2007年的近七千億美元。
此外,目前10國已互相承認大學學歷及會計師、醫師資格;企業要聘用跨國人才也十分通暢。東協公民出國若發生緊急事件,可尋求當地所有東協國家的大使館予以協助或庇護。
然而,整合過程中仍然有不少限制。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副執行長杜巧霞分析,由於東協在「不干涉主權」的原則下進行經濟整合,因此除了貿易自由化、加強商業便捷化外,難以觸及諸如貨幣、利率等制度調整,因此無法達成像歐盟一樣的深度整合。
其次,廠商若要申請區域內優惠關稅,必須取得「原產地證明」,由於東協並未統一規範各國的「原產地規則」(見p.32名詞解釋),廠商須適應各國不同標準,勞神費時、行政成本過高,使得迄今申請區域內優惠關稅的商品比例竟不到10%。